回复 蔡嘉梅 :
回复 陈宥俊 :“从法律制定的角度来看,违约金应以补偿为主、惩罚为辅。”李妍认为,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双方应就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标准进行明确约定。但违约金标准约定过高,可能会失去公平,造成劳动者负担过重而无法履约,违约金标准约定过低,则可能无法达到其设立的目的。
回复 黄坚源 :星火成炬|心态年轻 一直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