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毛成坚 :
回复 艾俊达 :法院审理认为,王先生作为公众人物,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和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方面,负有容忍义务,但涉案微博内容的真实性缺乏客观依据,超出合理舆论监督范围。被告张女士以扩散和传播相关内容,引导话题走向、吸引流量为目的,通过“微博大V”账号发布文章,同时利用加带微博讨论话题的方式进一步传播、扩散言论,却未对文章中带有贬损、诽谤的内容尽到合理核实义务,存在主观过错。
回复 杨长璇 :努力成长为有知识、有品德、有作为的新一代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