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5月27日电 (高志苗)27日,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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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作为全国金融改革前沿阵地,历来高度重视发挥好信托在居民财产保值增值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功能。《通知》通过构建“多场景覆盖+全流程闭环+多部门协同”的创新体系,旨在破解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确权难这一核心问题,推动信托行业回归本源,有效打通不动产信托财产管理的全链条堵点,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助推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
《通知》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明确了不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登记等定义以及本次试点的适用范围。《通知》适用范围为上海辖内信托机构以在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不动产开展不动产信托业务。此外,还特别明确了慈善组织与信托公司合作通过双受托人模式备案不动产慈善信托的适用情形。二是明确开展不动产信托业务的合规性要求。《通知》明确规定对受托人开展不动产信托业务、委托人运用信托机制以及对交付的不动产标的的合法合规性要求。三是规定了办理流程。《通知》明确了从预登记、信托文件签订、申请登记证明文件、办理信托财产登记等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流程。四是完善了其他配套机制。《通知》明确试点信息共享机制、司法保障、试行期限等,特别是明确浦东新区利用制度优势支持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在浦东率先落地等。
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对于发挥信托的灵活性和功能优势、确保财产独立性至关重要。下一步,上海将做好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工作,加快推进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案例落地,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做好相关风险防范,更好发挥信托在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资产配置和保障财富传承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