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陈雅婷 :
回复 林丽维 :关于你提到的国际刑事法院,我们一贯认为国际刑事法院应该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遵循补充性管辖原则和国际合作原则,依法审慎行使职权,善意解释和适用《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与一般国际法。根据规约,除非安理会移交请示,法院对于非缔约国国民在非缔约国领土上实施的行为没有管辖权。(完)
回复 萧建中 :一习话丨“履行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